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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廣 更新日期:"2009/04/23 17:35"

水、電、瓦斯費到底應不應該有「基本費」?消基會提出質疑,消基會指出,這些公共事業在計算成本時,已經把「固定」和「維修」成本計算在每度電或水費裡,但基本費也是拿來做維修和攤平固定成本,消基會懷疑,「公營事業」有重複收費的情形,促請「國營事業」應該取消「基本費」,改採「用多少收多少」的方式。(劉映蘭報導)

消基會指出,公營事業中,只有電費和電信費有使用費抵基本費的制度,其他像是水費和瓦斯費,不管用多少基本費都有有一定的數額,不能抵,以瓦斯費最低的基本費每戶60元、全台273萬天然氣用戶計算,瓦斯公司一年光基本費收入有19億元;而自來水使用戶600萬戶,以多數用戶20口徑一年基本費428.4元計算,一年基本費收入也有25.7億元。但消基會質疑,公營事業已把維修和固定成本算在每度水電瓦斯的使用費中,基本費編列名目中也說是拿來做維護和攤平固定成本,消基會懷疑,有重複向使用者收錢的嫌疑,消基會公共事業委員會召集人何文榮說:「即使不收基本費它(公營事業)也可以賺錢,在基本費裡包括固定成本維修和折舊費,這些東重複計算。」」

站在「使用者付費」的觀念,消基會促請國營事業取消基本費,改成用多少、付多少的計費方式。另外,每次要調整水電瓦斯價格前,應該要公布計算公式,以昭公信。 民生消費情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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