卡優網 更新日期:"2009/04/07 15:44" 江佩君

  到餐廳用餐本來應該是一件放鬆、愉快的事情,但若因身為單身族,卻被店家加收費用,可能就高興不起來了。消基會今(7)日公布,本來是「算人頭」的店家,卻有將近6成的業者,對單人消費加價、設限。

  台灣有許多吃到飽的餐廳和KTV打出「依人頭計價」的消費方式,吸引消費者前往消費。但消費者報導雜誌社接獲民眾反映,這些「算人頭」的商家偷偷附帶「單人需另外加價」的規定,讓這些單身前往消費的民眾,忍不住大嘆不公平。

  消費者報導於98年1月下旬至3月間,在大台北地區,調查15家餐廳、4間娛樂場所,共19家店家,調查店家服務人員的說明、店頭公告、網站公告及電話預約等項目,是否隱藏「單身迫害」之嫌。

  調查結果發現,19家商家中雖然都標榜以「算人頭」的方式計價,卻有9家對於單人消費者要求加價、2家另有設限。等於有將近6成的店家會對單人消費另行計價。

  消費者報導表示,其中要求加價金額最高者為「錢櫃KTV」,一人前往需付兩人費用、加收金額比例達消費額的100%;其次為「好樂迪KTV」加價81.0%;再其次是「野宴日式炭火燒肉」加價62.1%。以上3家業者對單人消費者加收的費用,都達到消費額的一半以上、甚至是100%。

  另外,有的店家雖然不加價,但針對單人消費者用餐則有所限制,包括「湄南小鎮」設有不接受吃到飽方案,單人僅可單點的限制;而「鋤燒鍋物料理」,則是無法預約、需視現場情況安排是否能入座。

  調查也發現,在11家對單人消費者設限的商家當中,有9家店頭沒有告示或告示不明確,比例達81.8%。恐怕會讓單人消費者結帳時,發生金額與預期不符的糾紛。

 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,業者針對單身族消費加價,明顯違反平等付費原則,單身並無罪,業者和主管機關應針對此問題做出調整、改進。

  謝天仁也表示,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七款,商家若針對單身消費者收費另有規定,至少需盡到告知的義務,若消費者已經開始用餐後才得知需另加價,即可以此主張不付額外的加價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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